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继ISO9000标准之后推出的又一个管理标准。该标准是由ISO/TC207的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制定,有14001到14100共100个号,统称为ISO14000系列标准。
产生背景
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斯德戈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大会。大会成立了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即“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该委员会承担重新评估环境与发展关系的调查任务,历时若干年,在考证大量素材后,于1987年
出版了“我们共同未来”的报告,这篇报告首次引入了“持续发展”的概念,敦促工业界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这份报告一颁布即得到50多个国家领导人的支持,他们联合呼吁召开世界性会议专题讨论和制定行动纲领。
从80年代起,美国和西欧一些公司为了响应持续发展的号召,减少污染,提高在公众中的形象以获得商品经营支持,开始建立各自的环境管理方式,这是环境管理体系的雏形。1985年荷兰率先提出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概念,1988年试行实施,1990年进入环境圆桌会议上专门讨论了环境审核问题。英国也在质量体系标准(BS5750)基础上,制定BS7750环境管理体系。英国的BS7750和欧盟的环境审核实施后,欧洲的许多国家纷纷开展认证活动,由第三方予以证明企业的环境绩效。这些实践活动奠定了ISO 14000系列标准产生的基础。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183个国家和70多个国际组织出席会议,通过了“21世纪议程”等文件。这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全球谋求可持续发展的时代开始了。各国政府领导、科学家和公众认识到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就必须改变工业污染控制的战略,从加强环境管理入手,建立污染预防(清洁生产)的新观念。通过企业的“自我决策、自我控制、自我管理”方式,把环境管理融于企业全面管理之中。
为此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3年6月成立了ISO/TC3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正式开展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以规划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所有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行为,支持全球的环境保护工作。
申请ISO14000所需条件
1、申请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地方环保机关处罚;
2、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3、申请认证的产品属国家公布可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种类名录;
4、符合国家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
5、能正常批量生产,各项技术指标稳定;
6、建立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
7、应具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或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或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产品质量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