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用户均须与FSC签订许可协议。协议签订后,即可得到FSC批准的编号。通常有三类批准机构:
1.由FSC认可的认证机构、FSC地区办公室和FSC国家倡议来批准FSC国际许可商标的使用。许可证一旦签发,就会同时分配一个编号,如FSC-SECR- 0001。
2.FSC认可的认证机构批准认证的森林经营单位、制造商和批发商所使用的、作为认证合同一部分的FSC商标或标签。上述用户被称为“证书持有者”。证书持有者可取得一个编号,如xxx- CoC-000000或xxx-FM/CoC-000000;“xxx”代表颁证的认证机构、“FM”代表“森林经营”、“CoC”代表“产销监管链”。
3.FSC指定的代理机构为“非证书持有者”颁发“标志资源包”,“非证书持有者”通常为零售商、未经认证的机构与非政府组织。非证书持有者同时会得到一个编号,如FSC-XXX-000;“XXX”代表相应的国家编号。媒体和教育机构则应授予“小型包”。小型包没有编号,只能作为使用FSC商标的许可用于单一目的及再生产。
强制性批准
所有FSC商标或标签的使用均须经负责相关工作的审批机构书面批准。因此,必须向审批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文件。
重新包装FSC认证产品
只有当产品在产销监管链发票的范围内时,才能够作为FSC认证产品****。非证书持有者如果想重新包装FSC认证产品和/或将其****给其它公司,以及欲将产品作为FSC认证产品宣传的个人,都必须经过产销监管链认证。
如何与在何处使用FSC商标或标签?
有两种使用方法:
在“产品上”使用和“广告宣传”时使用。
在证书持有者的产品上使用
“在产品上使用”指FSC标签贴在认证的林产品、产品标签或包装上(热量牌、产品货签、标签、图案、水印、零售包装、塑料包裹物等)。
只有FSC产销监管链证书持有者才可以使用FSC产品标签。FSC认可的认证机构批准并监督证书持有者所有的商标与标签使用。FSC标签的使用应遵照“FSC产品标签指南”,和认证机构分配给FSC证书持有者的“FSC-STD-40-201产品上贴标要求”。
FSC标签的参考样板 (点我查看标签样板)
证书持有者和非证书持有者作为宣传使用
“宣传使用”指FSC商标在宣传材料(海报、宣传册、传单及广告页、货架商品促销、告示和杂志、网站、发票*、名片*和信件*)而不是某种商品上使用。包括相关FSC认证的森林、认证产品和FSC知识的宣传。
(*只有FSC证书持有者才能在信笺和发票上使用,使用有特殊要求。更多信息,请联络FSC网站上列出的认证机构。)
所有FSC证书持有者(森林经营、产销监管链和联合证书)与非证书持有者均可得到授权,以宣传为目的使用FSC商标。以宣传为目的使用FSC标志应遵守以下要求:
证实授权及所有权
1.包括用户的FSC批准编号。可直接添加在FSC标志下面或版权声明后的括号里。
2.必须含有版权声明:© 1996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A.C.
图形要求
1.FSC标志尺寸至少为10mm;
2.空白区域(图形复制文件中显示的“checkmark-and-tree”标志周围的区域)没有文本或图形;
3.标志应具有正常的色彩和对比度;
4.在FSC认证产品宣传材料上使用FSC标志应伴有获得批准的、适当的宣传声明(见插图);
5.商标用于产品宣传时,产品参考物不得让人产生混淆或具有误导作用。哪些为认证产品,哪些为非认证产品应清楚明了。为了证明宣传产品为FSC认证产品,非证书持有者必须持有显示认证供应商FSC认证编码的发票或发货单。